辦法》第三十五條散裝汽油、瓶裝燃氣銷售等業務經營者、服務提供者應當如實登記購買人的單位、身份信息、通信方式和購買數量以及用途等信息,錄入相關信息管理系統。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查驗身份的,不得銷售,被政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罰款2萬元整。" />
政和縣金雞山液化氣站(普通合伙)被罰款2萬元
金融界2024年5月30日消息,政和縣金雞山液化氣站(普通合伙)因違反了《福建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>辦法》第三十五條散裝汽油、瓶裝燃氣銷售等業務經營者、服務提供者應當如實登記購買人的單位、身份信息、通信方式和購買數量以及用途等信息,錄入相關信息管理系統。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查驗身份的,不得銷售,被政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罰款2萬元整。
據公告內容,政住建罰字(2024)第6號,政和縣金雞山液化氣站(普通合伙)未能如法律所規定如實登記購買人的單位、身份信息、通信方式和購買數量以及用途等信息,錄入相關信息管理系統。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查驗身份的,不得銷售,因而被罰款。
政和縣金雞山液化氣站(普通合伙)違反了福建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>辦法第五十七條,構成了違規行為。對此,政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出罰款2萬元整的決定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